新华社长春8月10日电(记者周立权)吉林省检察机关10日通报:近日,吉林省四平市委原常委、政法委书记孙艳军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 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被告人孙艳军在担任伊通县副县长、梨树县代县长、梨树县县长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多次非法收受、索取单位及个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