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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昆明8月23日电(记者林碧锋)秋冬时节,我国不少地区有食用中药材进补的民间习俗。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3日发布预警公告,提醒广大群众进补需当心,切勿擅自加工食用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,一旦发现中毒应及时救治。
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副主任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本军介绍,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,已列入国家《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》管理,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。
擅自加工食用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,会导致心慌、心悸、心律不齐等,甚至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。为此,食药监部门提醒,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(包括自制的泡酒),一经发现,将依法严厉进行查处,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同时,学校食堂(含托幼机构)、单位食堂、建筑工地食堂、旅游景区供餐单位、养老机构食堂、医院食堂、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,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,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。
专家特别提醒,误食以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,如出现口舌麻木、头晕眼花、恶心呕吐、腹痛腹泻、心悸胸闷等症状,应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,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,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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